27
书迷正在阅读:摆烂世子,我写百朝皇后入胭脂评 , 康熙的太子妃(公媳h) , 我在巷口咖啡馆 , 苦海。「我来苦海,只是为了见你一面。」 , 【BL】老板,把我的脖子切一切 , 我们真的能成为家人吗 , 破局(gl) , 人都在这些时候会找寻最佳位置的 , 凡间神使 , 他们围绕在我身旁啃食我 , 南滨公园-香慈物语 , 【童话系列之一】红外套男孩
李斯明蜻蜓点水般在赵合颐额头落下一吻,面上带着些强装的镇定。 外人眼中李斯明是完美的代名词,为人处世滴水不漏,挑不出错,像是写好程序的机器人,可在赵合颐面前一切预写好的程序都失灵,仿生人产生感情会表达,李斯明也会。 嘴唇有点微颤,不像九年前那样说真诚话那样字字句句都平静,缺了一分的自信。 “我喜欢你。” “九年前就喜欢,现在也喜欢,我不知道喜欢多久多深才能被定义为爱,但是17岁之前我谁也不喜欢,遇到你之后觉得这辈子只有你。” “在普林斯顿的那几年,每年雨季我都比平时更想你。我好像没那么讨厌下雨了,因为好像只有在雨季你才会出现,我只是很想你。” “赵合颐,我爱你。” “我们这次能不能走到最后?” 很少看见这样的李斯明,赵合颐印象中的对方都是耀眼的,对自己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带着十足的底气和自信。 是自己让李斯明变成这样的吗? 好想说对不起。 但。 “李斯明,我爱你。” 梦里无数次的告白变成现实,赵合颐在过去很多年都想过,自己不该被太多想法缠住,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尘落没关系,他不想李斯明也难过,不该让两个人的关系因为自己变得玻璃碎片。 “我们好好在一起,我不会走了。” 当年蹲在破